[台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 統一超商 500元實體商品禮券
標案案號:LP5-112004|契約編號:23-LP5-00347 歡迎中央各政府機關單位、學校、國營事業來電或來信採購。梁小姐 02-8752-3999 #1805、nicole_liang@qware.com.tw
- 人氣值:377
- 熱銷度:0
- 好評度:0
【兌換效期】
無效期
【兌換通路】
統一超商、COSMED康是美、統一時代百貨、高雄夢時代購物中心、悠旅生活事業(星巴克)、速邁樂加油中心、統一多拿滋、21風味館、酷聖石冰淇淋、Semeur聖娜、聖德科斯、統一渡假村
不可用門市請參考7-ELEVEN官網:https://www.7-11.com.tw/service/isharinggift.aspx
【採購注意事項】
**本券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至門市兌換商品時開立零值交易明細。
訂購方式:
歡迎中央各政府機關單位、學校、國營事業來電或來信採購洽專人為您服務。
服務洽詢電話:02-8752-3999#1805
或來信至 nicole_liang@qware.com.tw
將有專人主動與您聯繫
【注意事項】
凡非開立統一超商與本券使用通路之統一發票者及代收業務及服務事項者,本券無法使用。
本券不可兌換現金及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恕於門市無法使用本券購買菸品。
以下恕無法以商品禮券兌換: 遊戲點數卡(含虛擬點數、InComm禮物卡)、宅急便、電信儲值卡(非7-11品牌)、國際快遞(DHL) 及門市內銷售之其他受託代銷商品(以收銀機刷讀為準) ,另包含雲端開心卡、行動隨時取、i划算、i預購、7-ELEVEN線上購物中心,恕無法以商品禮券兌換。
本券無使用期限,可分次及併券使用,惟無法重複儲值。
本券採無記名方式發行,包括已使用、被竊、遭盜用、遺失、手機故障等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之情形,恕無法退現、掛失止付或補發。
本券券面記載之金額,已由日商三菱日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屆滿,自動解除全部保證責任。數位商品禮券持有人,得於日商三菱日聯銀行網站,依其持有之數位商品禮券序號查詢履約保證效力。惟逾保證期間,發行人仍應自負履約責任。
發行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地址:台北市東興路65號2樓
負責人:羅智先
統一編號:22555003
統一超商消費者服務專線:0800-886-711。如有使用上之疑義,請參閱https://www.7-11.com.tw/service/isharinggift.aspx